天然气价改思路初定价格暂不变 增量挂钩国际
发布时间:2010-4-30

    根据国家发改委《关于调整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的通知》,自4月25日起,国家统一运价标准的天然气管输价,每立方米提高0.08元。此次提价涉及天津、河北、辽宁、吉林、黑龙江、山东、河南、重庆、四川、云南、青海11个省市。

    从接近国家发改委人士处获知,目前发改委已经形成气价改革的初步方案。“价改思路是‘增量气’与国际气价挂钩,原有气量执行国内气价,国内天然气价格暂时不变。即为,‘老(保有量)气老价,新(增量)气新价’。”

    若按初步方案,在2010年执行,“增量气”指超过2009年使用量的天然气,这一差额部分将执行国际标准气价,无论实际使用的是进口气还是国产气。2009年中国天然气表观消费量为874.5亿立方米,业内专家预计2010年国内天然气总需求量1100~1200亿立方米。这意味着,新增的200~300亿立方米天然气将与国际气价接轨。

  中国天然气价格由国家统一定价,包括出厂价、管输价、城市管网价三部分,出厂价和管输价由国家实行指导价,终端价格由地方政府定价。

    “管输价实行严格政府定价,对不同地区、不同管径、不同距离的管道分别定价。天然气管道运输费=管输成本+税金及附加+所得税+利润。”中国石油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授董秀成解释。

    管输价格调整由管输企业(中石油、中石化)向政府提出申报,政府部门征求主要用户意见后,确定最终管输价格。

    “初步形成的价改思路是‘增量气’与国际气价挂钩,原有气量执行国内气价,国内天然气价格暂时不变。例如某地区2009年天然气消费量为10亿立方米,如果2010年需求增加到12亿立方米,那么所增加的2亿立方米完全按照国际气价核算,其余部分按照国内气价计算。。

信息来源:21世纪经济报道